理大衝突|19歲男生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勇於承擔責任

港聞
更新時間:11:44 2022-05-20
發佈時間:12:28 2022-05-20

2019年11月中旬大批民眾為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而爆發衝突,5男1女被控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19歲男學生在案件開審前認罪,法官張潔宜今於西九龍法院指,被告認罪,勇於承擔責任,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教導所令。

法官判刑時指,暴動屬嚴重罪行,據控方案情及影片顯示,本案暴動有多人參與,部分人更作出多項暴力行為,包括投擲汽油彈、磚頭等,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不應低於5年監禁。而法庭早前索取的報告指,被告適合接受全面紀律性訓練及監管,建議進入教導所。考慮到被告年輕,認罪並勇於承認責任,背景良好,過往曾服務社會,且無證據顯示他曾直接參與暴力行為,法官最終採納建議處以教導所令。

法官引述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過往就讀職訓局電子及電腦職專文憑,並擔任青年義工,今年4月曾任技術學徒。被告早年喪父,母親因此患上抑鬱症,他則於2016年確診患自閉症及對抗性行為,不善處理人際關係。2019年,被告祖父母先後離世,年僅16歲的被告便開始獨居,因受朋友極力慫恿而犯案,沒有家人協助,故無預料後果會如此嚴重,現已深感懊悔,盼法庭接納其沒有擔當領導角色,亦沒有攜帶攻擊性武器參與暴動,採取教導所判刑。

被告陳亮希早前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案情指,大批示威者當晚9時起響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及後與警方在上址對峙,並以雷射筆照射、用雨傘築起障礙物、堵塞行車線及投擲250枚汽油彈等。儘管警方多次警告及發射催淚彈等彈藥驅散,示威者仍然持續聚集。警方於晚上11時許進行圍捕,陳在油麻地港鐵站A1出口附近遭截停,並被搜出頭盔、防毒面具及急救包等。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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