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部分人誤解憲法不適用於特區屬錯誤

港聞
更新時間:18:22 2022-05-27
發佈時間:18:22 2022-05-27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特區成立25周年《基本法》法律論壇致辭時表示,回歸以來部分香港人,包括法律界人士,錯誤地認為《憲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區,認為《憲法》不在《基本法》附件三內,不是香港特區法律的一部分。她說,香港有些人錯誤認為,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不適用於香港特區或無約束力,但只要緊記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誕生,正是基於全國人大在1990年4月4日,根據《憲法》所作出的決定,就會明白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所作的決定,當然適用於香港並且有效。

鄭若驊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曾經表示,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包括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與及全面準確落實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型,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鄭若驊重申,《香港國安法》指出《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是該法的根本性條款,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均不得違背這兩條條款,並重申了《一國兩制》的初心及《基本法》的原意,兩者有機結合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鄭若驊又稱,初心不改、大道不移,只要毋忘一國兩制的初心,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一國兩制是香港面向未來,保持長期繁榮的最好安排及最佳制度,《基本法》講明的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以至香港普通法制度,她深信會一直運作下去,沒有改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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