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禪院後人要求推翻管理成員變動遭駁回 官令須付訟費

港聞
更新時間:11:38 2022-06-28
發佈時間:11:38 2022-06-28

荃灣芙蓉山「竹林禪院」創辦人「融秋和尚」的孫女龐孟婷,四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管理竹林禪院的「曼華堂」四名成員經改動後全非「出家人」,違反有關簡章,亦質疑「華人廟宇委員會」沒有履行公職去確保成員改動是否符合簡章。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今頒布書面判詞指,龐孟婷把她對曼華堂管理的不滿,錯誤地向華人廟宇委員會提出司法覆核,但案件亦與公眾利益無關,故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下令龐孟婷需支付所有訟費。

陳官在判詞中指出,《華人廟宇條例》控制所有華人廟宇的收入、基金、投資及財產,禁止任何人從華人廟宇的收入中取得利潤,旨在預防華人廟宇管理失當及華人廟宇基金遭濫用,而華人廟宇委員會的職責不在於解決華人廟宇的成員紛爭,或確保華人廟宇的內部行政依照簡章行事,《新界條例》亦沒有權力去解決「堂」的任何內部行政糾紛。

華人廟宇委員會只是在四年前去信「曼華堂」,查詢「曼華堂」最新的成員名單及成員數目,陳官認為華人廟宇委員會並沒有法定責任去確保華人廟宇的內部行政管理是否符合簡章。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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