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照勒索案|事主作供「俾又死唔俾又死」 被告一度嚎哭需休庭

港聞
更新時間:17:33 2022-07-06
發佈時間:13:54 2022-07-06

本地連鎖食肆集團已婚男高層與女下屬發展親密關係,二人半年內每月均會到酒店交歡,該高層每次完事後均會支付對方5000元。惟他疏遠後女方後疑遭要脅將床照公開,索價50萬元,被告否認一項勒索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6日)續審。事主X表示,認為被告是激進的人,擔心她心急要錢而「乜都做得出」,並承認曾打算屈服先支付10萬,「諗住有得傾,唔想關係咁破裂」。X作供期間,被告一度嚎哭,犯人欄內傳出嗚咽聲,法庭需暫時休庭。

X續供稱,被告一星期內由索求20萬加碼至50萬,感覺「俾又死,唔俾又死」,不認為交出金額後被告便會就此罷休,反而會繼續苛索。X指該段時期他精神壓力瀕臨崩潰,擔心被告會付諸實行在公司附近張貼海報,甚至親身找上門,「唔放過我,成世都綁住我,扯住我」。

X表示,後期感覺被告開始失去耐性,不斷催促他付錢,而自己一度打算先支付10萬,當作「分期付款」,作為與被告談判的籌碼。X又指,對於被告斥他「癩蛤蟆想食天鵝肉?」感奇怪,因為「我哋走埋一齊係自然嘅發展」。他談及自己從沒同意被偷拍亦不知情,知道一旦照片流出就會家庭破碎、身敗名裂,X提到此時胸口疼痛,法庭因而再度休庭。

暫委法官葉啓亮今日再新增一項條件,不准披露事主過往被定罪的罪名及相關案情。X為此申請休庭見律師索取指示,重複稱:「我唔識法律嘅」。重新開庭後辯方憂慮X證供的可靠性或許因此受到影響。法官散庭前提別提醒被告休庭期間不許與他人討論案情,案件明日續審。

被告黃莎莎(31歲)被控於2021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間在香港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他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5萬元。法庭昨已頒下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報導事主的姓名、年齡、公司名稱、旗下商店等有機會洩露事主身分的資料。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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