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磚擊斃清潔工案|2青年誤殺罪脫暴動罪成 官再押後判刑索背景報告

港聞
更新時間:10:14 2022-07-22
發佈時間:10:14 2022-07-22

兩名青年涉在2019年11月13日參與上水堵路,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七旬清潔工羅長清向後倒地頭部重創翌日不治,六旬男子X遇襲後左眼虹膜撕裂。陪審團上周裁定二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暴動罪成,案件原定今日求情及判,惟法官杜麗冰決定把案件押後至8月12日上午九時半判刑,以待為兩名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 資料圖片
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遭飛磚擲斃。 資料圖片

控方大律師周凱靈提到辯方求情書面陳詞中曾提及,本案事源於兩批政見不同的人士互相掟磚頭,但控方認為就本案暴動罪,無論是哪一方率先投擲磚頭,法庭不應著重考慮暴力程度,而是需要考慮兩名被告當時手持槌及鋸,反映他們事先有共同目的去預謀犯案。首被告劉子龍的大律師David Rex Boyton則反駁指劉子龍持槌是為了錘磚頭用,而非意圖作襲擊用途,他續指劉子龍已深感後悔,劉案發時有女朋友,但女朋友在劉還押兩年期間已離他而去。

杜官留意到首被告劉子龍審訊時沒有自辯,建議為兩名被告索取背景被告後,才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代表次被告陳彥廷的蒲立新大律師(Ian Poulson)補充指,控方提到陳彥廷沒有健康問題,但其實陳彥廷已被確診患有焦慮症及驚恐症,審訊時亦曾就此傳召精神科醫生出庭作證。

左起被告:劉子龍、陳彥廷。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劉子龍、陳彥廷。 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劉子龍(19歲)及陳彥廷(18歲)原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三罪,杜官認為證據無法證明兩名被告犯謀殺罪,故批准以因作非法行為而誤殺罪取代謀殺罪,兩男五女陪審團上周分別一致及大比數裁定二人誤殺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脫,另以大比數裁定二人暴動罪成。

涉案磚頭。
涉案磚頭。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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