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無證」網店湧現賣貨 稅局被批監管寬鬆

港聞
更新時間:07:02 2022-08-02
發佈時間:07:02 2022-08-02

年輕人發展小本生意,大多在網上大展拳腳,如在社交平台設網店,既不用交鋪租,同時自帶宣傳效果。近年,愈來愈多學生店主及明星粉絲應援物品店,加入戰場分一杯羹,惟即使追蹤者成千、好評過萬,眾多小店中,標明持有商業登記證的僅屬少數,其餘或涉及無牌經營,一旦遇上騙案,恐難以追討。有網店店主指,稅務局雖會查核涉及網上交易的商業登記個案,並要求違規者補辦及繳交相關登記費用,惟監管過於寬鬆,形成各種亂象,最終只會令普羅大眾受害。 記者 仇凱瑭 林家希

網購成為疫下新常態,相關行銷百花齊放,簡單鍵入關鍵字,便能搜尋一系列最新潮物,足不出戶也能選購心頭好。不少人看準網店商機,於社交平台開設帳戶,售賣自家產品,或是透過拍賣網站轉售家中舊物,從中圖利。可是,去年曾有一名十二歲女童,透過網上拍賣平台進行了十多宗交易後,收到稅務局信件,要求她補交過去三年在《商業登記條例》下的登記費用,令人關注網店和二手買賣經營者,會否因而誤墮法網。

代做功課招徠 收款後失蹤

近年,網上出現大量學生店主,爭先踏入社會學習營商,不少標明是「學生店主」、「○○後學生小店」作招徠,小至買賣明星簽名卡片,大至開創自家製品牌,出售工藝品等,應有盡有,如早年「鬼口水」風靡萬千中小學生,網上流傳只需硼砂、清水和白膠漿等手工材料,便能自製,令不少學生初嘗創業滋味。兼顧學業的同時,可賺取數十元零用錢,容易令初出茅廬的年輕人「踩界」違規。

疫下網課大勢所趨,卻造就另類商機。記者在社交平台搜尋代做功課、代考試等關鍵字,發現大堆「請槍專家」傾巢而出,更衍生不少騙案,賣家看準學生不敢驚動學校,收取款項後逃之夭夭。有被騙取數千元的學生分享,賣家沒有按原定時間代他赴考,事後更劃清界綫稱不會「同流合污」,「好言相勸」同學不要再犯;亦有學生沒有如期收到功課,反被對方威脅,將向其學校告狀,令他蒙受金錢損失之餘,心理壓力大增。

內地訂製偶像插牌 賣貴五倍

一班受害苦主表示,即使報警求助,都會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將犯人繩之於法,加上不少黑店猶如「不死鳥」,被網民公審後改名重新上路,苦主唯有開設舉報黑店專頁,讓其他學生引以為鑑。

此外,近年香港出現眾多年輕偶像,為樂壇帶來生機,偶像應援物的交易亦在社交平台興起,最初只是同好間互相交流,免費或只收取成本費,隨着應援物的多樣化,逐漸演變為有「金主」贊助。記者翻查相關帳戶,發現有歌迷以二百多元出售自製上衣,又被踢爆在內地訂製貼有偶像照片的裝飾插牌,卻以成本價五倍的價錢出售,以追星之名牟取暴利。

月入三萬以下 僅豁免商業登記費

近年網上騙案眾多,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屢遭質疑。事實上,現時香港未有一套以網上商店為基礎的法律系統,只是把實體店的法律,一併應用至網上商店。根據《商業登記條例》規定,除認可慈善機構的活動、擦鞋業等特別豁免者外,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均須向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辦理商業登記。

外界傳言指,只要網店每月收入不足一萬元,便屬可豁免範圍,惟該條例清楚列明,經營不多於一項小型業務的商戶,如利潤主要從提供服務所得,且每月平均銷售或收入總額不超過一萬元,或主要從其他業務取得利潤,而每月平均銷售或收入總額不超過三萬元,可以申請豁免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但並非豁免牌照申請。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為客人代購、代訂、代做功課和考試,均須作商業登記,後兩者更涉違法行為,涉嫌欺騙學校,可被控告串謀詐騙。至於歌迷活動,他指,要視乎有否經營生意的意圖及獲取利潤,舉例若有人同時為多位歌手製作燈牌作銷售,可視為商業活動,而歌迷會自製的應援物,若只收成本費用者,未必涉商業經營,但牽涉手工費等利潤,則可能有商業行為。

去年有十二歲女童因多次在網上交易平台買賣二手物品,被稅務局要求補交過去數年的商業登記費。陸指,物品全新與否,以及交易者的年齡等,並不是相關法例考慮的因素,「有人進行持續商業活動,被政府追討稅項,是無可厚非的。」他強調,若只涉一次性的二手買賣行為,應不屬商業行為,「相反,賣完一件又一件,就應該作商業登記。」

年齡非法例豁免考慮因素

上述事件中,經營網店的女童未滿十五歲,會否牽涉童工問題?陸大狀坦言,要視乎實際環境,若要學生逃課,全日在外工作,顯然有相關問題,但如果商業登記者是成年人,而兒童在無酬的情況下偶爾協助,未必會視為童工。不過,他強調,法例重視兒童的教育和安全等,不鼓勵他們在年幼時工作。

陸大狀重申,市民在未有商業登記下,違法進行商業活動,有機會被起訴瞞稅,相關罪行後果嚴重。他又提到,市民與相關商店交易,不會觸及法律,但購物時會缺乏保障,若遇騙案,無法經查冊取得負責人的資料,作後續法律訴訟,提醒市民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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