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油麻地掟汽油彈縱火 2男判勞教另1人押10月判

港聞
更新時間:12:08 2022-08-11
發佈時間:12:08 2022-08-11

6男女前年2月初在油麻地一酒店房間製造汽油彈,其中5人在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投擲汽油彈縱火燃燒路障,6人同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其中3人早前已定罪判刑。餘下2名18歲男生認罪後,今早在區域法院均被判入勞教中心;最後1名20歲女侍應受審後今被裁定2罪罪成,還押至10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練錦鴻判刑指事件明顯為2019年社會運動餘波,眾被告沒有深思熟慮,以為單靠破壞可以破壞社會威信令其無從管治,逼使改革甚至推翻政治架構,但卻對如何改革不大了了,社會情緒本來稍為遏止,以為可休養生息,但眾被告嘗試用行動令暴力死灰復燃。練官續指案發地點人煙稠密高樓林立,一旦失控釀成災難將難以收拾,危及他人生命財產,而案中各人分工合作,租用酒店單位後在附近便利店及五金舖購買製造汽油彈的工具,可見其並非單獨行事孤狼行動,而是明顯打算重複犯案。

被告林天詠。資料圖片
被告林天詠。資料圖片

練官強調年輕非任意妄為的借口,然而被告莫熙陽和陳鴻輝犯案時僅16歲,心智尚未成熟,案中自命意見領袖、年輕人導師最應該負上責任,他們卻憑著生活經驗,在案發時退一步避免刑責,令不知世途險惡的年輕人付出代價。練官最後認為2被告要為決定負責任,年輕人將來將接管世界,但若不努力亦無立足之地,考慮到被告有案底會令生活選擇困難,亦屬刑期一部分,終判2人入勞教中心。

練官另引述20歲女侍應林天詠供稱到酒店房間陪伴男友即同案被告陳國強用膳購物,依其吩咐四處奔走,不曾了解過現場發生何事。然而練官認為林心智正常,明事理知對錯,卻對房內有人製造爆炸品卻全無印象,不知道當晚為何要換上黑衣到甘肅街、不記得有否戴上面罩蒙面、看不到有人投擲汽油彈、不知道何以再換下黑衣。練官質疑林不可能長期的對身邊的事物不聞不問,無知無覺,認為其證供不合理,拒絕接納。練官指從購買易燃物品、製造汽油彈到縱火更衣,林一直陪同在側,推論林有實際參與行動,裁定其兩罪罪成。

20歲女侍應林天詠及18歲學生莫熙陽同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北行近甘肅街無合法辯解用汽油彈損壞了一段車路,意圖損壞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二人連同18歲學生陳鴻輝另被控於2020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某房間內,保管或控制10枚汽油彈、2罐汽油、1樽腐蝕性液體、2罐罐裝石油氣及4罐噴漆等。同案的24歲無業男陳鴻基及27歲男運輸工人陳國強早前認罪同被判監4年2個月;17歲學生劉智曦則判入勞教中心。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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