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中小企董事呃銀行1億200萬元貸款 會計文員罪成候判

港聞
更新時間:17:44 2022-09-09
發佈時間:17:44 2022-09-09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間中小企業的一名董事及一名前會計文員,控告他們串謀或與其他人串謀詐騙4間銀行83筆貸款共逾1億200萬元,以及銀行融資共3,100萬元。該公司董事早前認罪,前會計文員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黃梓華,30歲,華麗國際有限公司(華麗國際,現已解散)前會計文員,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同案被告陳永福,62歲,華麗國際獨資董事及股東,早前承認20項串謀詐騙罪名,包括上述兩項涉及黃梓華的控罪。

暫委法官勞潔儀今日裁定黃梓華罪成,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聽取陳永福及黃梓華求情及判刑。二人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有關罪行於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間發生。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於2008年至2011年期間,分別推出「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及「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等多個計劃,向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以協助它們從銀行獲取融資。

案情透露,陳永福2010年中應華麗國際實質東主邀請,出任該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並收取月薪20,000元。華麗國際並無實質業務,其成立目的只是為了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陳永福只需簽署貸款申請文件,公司的會計及行政事宜,交由黃梓華及一名與華麗國際實質東主有關聯的女子處理。

陳永福按華麗國際實質東主指示,向4間銀行申請多項融資及貸款,有關銀行分別為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案情透露,陳永福串謀華麗國際實質東主及該名與其有關聯的女子,提交虛假證明文件以欺詐上述4間銀行。黃梓華則串謀陳永福及上述人士欺詐其中兩間銀行。有關虛假證明文件包括銀行結單、核數師報告、以及聲稱涉及華麗國際與其7間供應商之間的交易的發票、送貨單及裝箱單。

該4間銀行因而向華麗國際批出銀行融資共3,100萬元及83筆貸款共逾1億200萬元,並直接向該7間供應商發放逾1億20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發放予該7間供應商的款項,其後被分發到由黃梓華、華麗國際、華麗國際實質東主及該名與其有關聯的女子持有的多個銀行帳戶。

今天,黃梓華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有關控罪涉及上述其中兩間銀行向華麗國際批出41筆貸款共逾5,700萬元。

陳永福早前又承認串謀華麗國際實質東主及該名與其有關聯的女子等人士,欺詐工貿署及按揭證券公司,虛假地表示五份「中小企信貸保證計劃」及「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申請表,以及兩份「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申請表內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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