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8人暴動罪成押11.21判刑 退休裁判官曾繁凱為2被告求情

港聞
更新時間:13:12 2022-10-31
發佈時間:13:12 2022-10-31

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期間,示威者包圍金鐘政府總部,8人被控暴動罪。其中6人早前已認罪,餘下兩男受審後今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裁定暴動罪成。罪成8人遂在鄭官席下進行求情,希望法庭盡量輕判,以讓多名品學兼優的大學畢業生盡快重投社會,將來為社會作出貢獻。退休裁判官曾繁凱亦為其中2名被告謝曉峰及曾憲嘉撰寫求情信,指二人現已深感懊悔,願意改過自新,只是因當時不全面的資訊影響下犯案。鄭官聽取8人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判刑。 

「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期間,示威者包圍金鐘政府總部,爆發衝突事件,請點擊組圖瀏覽: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多名示威者從銅鑼灣開始遊行,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前往香港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方向,但該遊行未得警方批准,局勢逐漸升溫下,從下午4時20分開始在政總外發生了暴動,示威者向政總方向投擲汽油彈及不同物品例如硬物,有示威者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將硬物投擲向政總,亦有示威者以鐳射光束照射向警方拍攝有關集結的鏡頭。警方在下午4時50分左右驅散和拘捕示威者。被告謝曉峰和14歲男生都是被警方當場制伏及拘捕。

鄭官在判詞中指出,警方當日的確在政總內候命,並約於近下午4時50分突然衝出夏慤道,再於現場分別制伏謝曉峰和14歲男生。謝被截停時右手戴上白色勞工手套,面上戴著白色濾咀防毒面具及黑色護目鏡,全身黑色裝扮;14歲男生被截停時頭戴黃色頭盔,面戴護目鏡、防毒面具,雙手戴上一對綠色及灰色防火手套等。鄭官分析涉案片段後,認為向政總「擲物的人」與謝身形接近,穿上了相同的衣物及裝備,甚至乎連鞋底亦剛巧卡住碎石或紙巾之類的物品,故肯定該「擲物的人」必定是謝。

謝辯稱他只是偶然在案發現場出現,目的是找尋失散的朋友,惟鄭官認為謝的說法並不可靠,拒絕接納其供詞,亦肯定謝當時正在參與暴動。另外,鄭官綜合所有相關證供後,認定14歲男生當時進入了花槽旁邊的夏慤道行人路,並向政總擲物,而且在擲物後沒有離開暴動範圍,在被捕前仍然處身示威人群中,顯然已知悉及是組成該暴動群體的一部分,互相支持壯大聲勢,以協助及鼓勵的一分子參與其中,故肯定他當時正在參與暴動。
 
8名被告依次為謝曉峰、馮祺、14歲男生、曾憲嘉、黃昱翔、劉燕嫦、游茜茹及范瑜。8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馮祺、黃昱翔、劉燕嫦、游茜茹、范瑜共五人在審訊前認罪;曾憲嘉在審訊期間突然改為認罪;謝曉峰及14歲男生則是受審後今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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