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上訴|認無做書面陳詞 原審代表大狀解釋無諗過要終止聆訊

港聞
更新時間:14:57 2022-11-02
發佈時間:14:57 2022-11-02

11名沙田原居民涉因向丁屋發展商違法出售丁權,申請興建丁屋時使用地契等假文件詐騙地政總署,7年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11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進行第2日審訊。當年原審時代表11人的大律師黃志偉出庭指,他當年申請終止聆訊時,沒有跟足法例規定需在21日前向法庭呈上書面陳詞,黃解釋:「之前無諗過要終止聆訊,所以我無做到書面陳詞,我只可以話你聽我無做」。案件明續。

11名上訴人依次為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劉德勝。代表上訴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問大律師黃志偉當年有否確認每名上訴人均有出席開審前的會議時,黃志偉回答說:「我感覺個個都有出席過,我無點名囉」。黃志偉指他當年認為案件毋須處理案中案或傳召專家證人,亦承認自己在審前覆核聆訊時,曾被法官責罵他沒有準備好所需文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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