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酒吧謀殺及傷人案 無業男涉謀殺還柙明年1月再訊

更新時間:17:34 2022-11-18
發佈時間:17:34 2022-11-18

2020年10月6日,兩派黑幫在尖沙嘴1間酒吧因身體碰撞爆發衝突,釀成1死3傷。警方再拘捕多一名35歲無業男子,他被控謀殺罪,今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崔美霞押後案件至2023年1月13日,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期間他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尖沙嘴酒吧謀殺及傷人案,警方至今共拘捕12人:

被告許有謙(35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嘴柯士甸道136至138號號金門商業大廈1樓「N1」酒吧內連同其他人士謀殺男子麥志健。

翻查資料,警方已就該宗案件至今共拘捕12人,當中7名男子,年齡介乎23至42歲,各被控告一項謀殺罪、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兩項傷人罪,案件將於2023年1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另外4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27至54歲,經調查後已獲無條件釋放。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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