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准聘英御狀律政司上訴至終院Tim Owen現身旁聽 官11.28頒布判詞

更新時間:11:29 2022-11-25
發佈時間:11:29 2022-11-25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批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黎在下周四開審的案件抗辯,但律政司堅決反對,今(25日)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席前申請上訴許可。Tim Owen亦現身終審法庭親自旁聽。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聽畢律政司、Tim Owen及大律師公會三方在庭上作出的陳詞後,需時再作考慮,將在下周一(11月28日)頒布書面判詞。律政司指萬一終審法院批准上訴許可,希望聆訊會訂在12月1日前盡快處理,因為黎智英案將在12月1日開審,否則建議黎智英案押後近一星期開審,而終審法院表態指不希望改變刑事案件的開審日期,亦指如終審法院拒批上訴許可,有關判詞則會主要為學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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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政司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出,港府有負責維護國家安全,本案是首宗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代表被告抗辯,故律政司希望終審法院為未來同類案件作出權威性指導。袁重申Tim Owen並沒擁有《港區國安法》及本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無法為案件作出重大的貢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已考慮到海外大律師申請「專案認許」(Ad-hoc Admission) 的常規準則,表明海外大律師應加入案件,以助《港區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提到,袁希望一刀切全面禁止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但沒有仔細詳述應該有什麼特殊情況需特別處理,又沒有闡明舉證責任。李義引述上訴庭判詞已指,如由他們去審理起初的申請,也會同樣地批准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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