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女被告否認9項虐兒罪 案押12.9裁決

更新時間:15:00 2022-12-02
發佈時間:15:00 2022-12-02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爆出虐兒事件,累計共34名職員被控,其中首宗開審案件24歲女被告否認9項虐兒罪受審,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辯方指裁決時應考慮事件背景、動作是否合乎比例以及幼童年齡性格等因素,幼童可能難以用言語作有效溝通,時而需要身體語言輔助,而被告動作僅為向幼童示意,幼童哭泣也不必然等於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辯方續指童樂居負面評論不少,但法庭裁決不應「一刀切」,並不是每個襲擊行為也牽涉刑事責任,辯方以案例說明被告行為涉及「合法改錯」,以即時反應制止兒童的不當或危險行為。案件押後至下周五(9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爆出虐兒事件,累計共34名職員被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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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慧雯(左)。資料圖片
被告李慧雯(左)。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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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慧雯(24歲)被控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香港九龍旺角砵蘭街387號香港保護兒童會,身為超過16歲而對16歲以下的兒童或少年人,即1歲男童G、1歲男童K、1歲男童R、1歲男童KK、2歲男童J、1歲女童AA以及3名不知名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該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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