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教師《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首輪考試舉行 有教師認為有助了解國家

更新時間:22:07 2022-12-03
發佈時間:22:07 2022-12-03

下學年起,中小學及幼稚園的新聘教師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考試,方可任教。首輪考試今(3日)在寶安商會王少清中學舉行,有應考教師認為考試有助了解國家及香港。

 

任參與考試的教師指,試題共設有20道選擇題,主要圍繞《基本法》及《國安法》兩大範疇的法例,由於題目內容相近,做題時感覺有點困難,亦有教師認為考試有助於了解國家及香港。

考試以學位程度及非學位程度安排筆試,設有中英版本試卷,內容則有20多道選擇題,只需答對10題以上即及格。若持有由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不需再次參加由教育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第二輪為非學位程度的考試,將於2023年1月7日舉行,其餘測試的舉行日期將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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