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擬50公頃以下工程免環評 環團憂「放生」禍及環境

更新時間:11:28 2022-12-07
發佈時間:11:28 2022-12-07

政府將於下星期一(12日)開會討論優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程序,提出優化及標準化環評程序,縮減約一半環評程序時間,文件顯示,環評程序需要環境評估的下限由20公頃更改為50公頃。環保署助理署長曾世榮今日(7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環評對50公頃以下工程項目的用地建議及環境改善措施建議有限,認為修改環評規模下限可提高工程成效,稱不會「走漏眼」。

點撃圖輯了解環保署提出優化及標準化環評程序詳情:

曾世榮表示,檢視過往20多年25份50公頃以下工程項目環評報告,包括彩雲道及佐敦谷、荃灣第35區發展及屯門第54區發展,主要為規模較小的住宅發展項目及其相關配套設施,認為環評對用地分配和環境改善措施建議有限。而東涌新市鎮擴展及元朗南新發展區等大型發展項目,涉及用地分配,環保署將會就環保運輸系統或生態保育等方向提出建議。他指出優化條例程序,可有效加快工程成效,不認為會「走漏眼」。

另外,曾世榮亦指,更新環評條例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包括標準化除臭及降低噪音等設施要求,因應社會提倡減排減碳,亦會為加入增加輕能源設施等要求,以及建立中央環境數據庫,收集與環境及生態相關的數據,利用模型及數據分析有關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協助分析工程對環境影響。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出席同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擔心政府為加快審批發展項目,而削減環評對工程的作用,形容修改下限如同「放生」,可能「放生」部分對環境影響大的項目,如只有32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發展項目,如缺少環評報告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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