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9人涉灣仔參與暴動開審 控方指警方驅散示威者時制服眾被告

更新時間:13:27 2022-12-09
發佈時間:13:01 2022-12-09

政府2019年10月初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法例實施翌日多區發生大規模衝突,多人被控暴動罪。其中灣仔區9人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驅散示威者時制服眾被告,案發時13歲少年背囊被搜出白色勞工頭盔、2支扳手及1支3B級別的綠色雷射筆等,現場片段又拍到25歲女生在現場投擲物品,連同另一名24歲女生曾參與拆磚搬磚。

《禁蒙面法》實施後多區發生大規模衝突,多人被捕,請點擊組圖瀏覽: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0月6日下午灣仔軒尼詩道一帶被數以百計示威者佔據,約5時許有人嘗試撬起行人路上的鐵欄,其他人則拋擲磚塊到路上,以及焚燒雜物。警方到場發射催淚彈驅散,但人群沒有散去,反而將催淚彈投擲回去反擊、向警方投汽油彈,有2名身穿反光衣的人士被擊中起火,同時有人用工程鑽地車設路障和築起人鏈,將物資由銅鑼灣傳向灣仔。同日近6時,警方展開驅散並制服逃跑中的本案眾被告,當時眾被告均身穿黑色或深色衣物,戴防毒面具或面巾等,部份戴有泳鏡或護目鏡,其中案發時13歲、現年16歲少年背囊被搜出白色勞工頭盔、隔熱手套、2支扳手及1支3B級別的綠色雷射筆等,19歲蘇家揚腰包則被搜出黑色噴漆和扳手。現場片段拍到25歲謝芷盈在現場投擲物品,連同24歲李苑瑩曾參與拆磚搬磚。

本案原有被告陳振羚早前認罪,判囚43個月,19歲曾令兒亦已認罪候判,其他被告依次為25歲謝芷盈、19歲吳俊傑、24歲李苑瑩、34歲文員黃為瀚、36歲設計師周貝家、20歲學生高家慧、16歲少年及19歲蘇家揚,均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香港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的範圍參與暴動。

16歲少年另被控同日在中銀灣仔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保管或控制2個扳手。蘇另被控保管噴漆及扳手。除謝、吳及16歲少年外,其餘人另被控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包括耳掛式口罩和半面式防毒面罩。謝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罪。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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