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女文員繼10.1暴動罪成正在服刑 今再認參與理大暴動待4.17判刑

更新時間:16:48 2023-01-27
發佈時間:16:18 2023-01-27

28歲律師行女文員2019年參與10.1尖沙嘴暴動,早前罪成被判監4年9個月,現正服刑。女文員另再於「理大圍城」初期突圍被捕,今早(27日)於區域法院再承認1項暴動罪,另1項理大內暴動交替控罪則被撤銷。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品學兼優 犯案受動盪社會氣氛影響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擲物堵塞周邊道路、破壞校園設施、與警方對峙等。警方同月17日晚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被告方穎雯在內大批示威者在內留守,於校園內的不同位置存放不同化學物品,架設路障,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和射箭等,警方「銳武」裝甲車推進期間被多枚汽油彈擊中著火焚燒,有警員受傷。

翌日下午1時半左右,被告在內約100名示威者從正門突圍,於暢運道架設傘陣,向警方射箭及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示威者折返時警方截停了18人,其中女警22849撲跌並制服被告,其餘人逃回理大。

「理大圍城」期間,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擲物堵塞周邊道路、破壞校園設施: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科大修畢化學系,其後於養和醫院修畢護理文憑,曾短期任職學護,勤奮好學,品學兼優,獲師生稱讚信賴,大學時兼職補習自給自足,又曾到狗場擔任義工。辯方續指被告僅為暴動參與者,並無領導或煽惑他人參與,亦無證據顯示其曾作暴力行為,案發時僅為逃離理大圍封,犯案受動盪社會氣氛影響,今已深切反省,以後會三思而後行,免招惡果,重犯機會極低。

被告方穎雯今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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