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IVE男生認暴動等3罪還柙候判 求情指已還押23個月冀判當庭釋放

更新時間:15:20 2023-01-30
發佈時間:15:04 2023-01-30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中,多名示威者次日下午突圍,最後18人被捕。其中21歲IVE學生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共3罪,另1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還押23個月,相當於4年4個月的刑期,望法庭判刑可使被告當庭釋放。辯方申請保釋等候判刑被拒,案件押後下周二判刑。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間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擲物堵塞周邊道路、破壞校園設施、與警方對峙等。警方同月17日晚起封鎖理大各出入口,閉路電視拍到被告余文博在內大批示威者自17日凌晨已在內留守,於校園內的不同位置存放不同化學物品,架設路障,向警方投擲大量汽油彈和射箭等,有警員受傷。翌日下午1時半左右,被告在內約100名示威者從正門突圍,於暢運道架設傘陣,向警方射箭,投擲汽油彈及磚頭。警方截停了18人,其中警員23249從暢運道推進時拘捕被告,期間被告猛烈掙扎,試圖棄置頭盔、眼罩及防毒面罩,又企圖爬越磚牆朝理大逃走,被捕後身上被搜出雷射筆。警誡會面中被告稱出現在理大是因為支持這個社會運動,希望香港未來改善得更好,承認在理大內逗留了約1日9小時,吃睡以外有幫忙運送食物給其他人。

理大圍城期間 多名示威者被捕:

辯方求情時引用相近案件判刑,該案法官陳廣池以2年為量刑起點,本案主審法官郭啟安認為2年起點偏低,查問控方會否覆核刑期「你要講聲我聽喎,如果唔係覆核埋我喎」,控方只重申同級法院案例對郭官無約束力。辯方提到被告2021年3月重新被捕,還押至今已23個月,計算認罪折扣及行為良好的減刑,相當於服畢4年4個月刑期,希望被告屆時能當庭獲釋。

21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余文博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暢運道參與暴動、管有雷射筆及抗拒警員23249;另一項涉及11月17日在理大校內的暴動罪則存檔法庭。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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