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條例 亞馬遜遭重罰68.5億港元

更新時間:11:47 2021-07-31
發佈時間:11:45 2021-07-31
美國電子商務巨擘亞馬遜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條例,遭負責監管亞馬遜數據保護的盧森堡當局重罰7億4600萬歐羅(68億5740萬港元)。

由於亞馬遜將其歐洲總部設在盧森堡,目前由盧森堡當局負責監管亞馬遜在歐盟市場的數據保護事宜。

亞馬遜公開的監管文件顯示,盧森堡國家數據保護委員會裁定亞馬遜對用戶數據保護不力,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 (GDPR),因此對亞馬遜處以上述罰款,是歐盟迄今對違反有關條例企業開出的最重罰單。

文件顯示,盧森堡國家數據保護委員會要求亞馬遜進行改善,但未披露更多詳情。

亞馬遜則在文件中表示,委員會的結論毫無根據,將會全力抗辯。

而亞馬遜一名女發言人強調,該公司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並重申保障客戶資料安全及取得他們的信任,是該公司的優先事務。

她說:「根本沒有任何數據外洩,沒有客戶的數據曝露予第三方,這些事實無容置疑。」她表明亞馬遜定會提出上訴。

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於2018年5月起生效,被形容為全球最嚴。條例規定,如果保護用戶數據不利,輕者可被罰1千萬歐羅(9192萬港元)或前1年全球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二,重者可被罰2千萬歐羅(1億8384萬港元)或前1年全球營業收入的百分之四(兩者取其大者),明顯將矛頭對準各互聯網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