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遊戲日期由即日至2018年11月6日下午11時59分為止 (活動以香港時間及頭條網所接收表格的時間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
2. | 參加者必須成為Harbour Plaza Resort City嘉湖海逸酒店 - OfficialPage專頁粉絲,「讚好/Like」遊戲活動帖子,「標記/Tag」遊戲活動帖子給3個朋友並回答簡單問題及填妥聯絡資料方為合資格參加者。每位參加者及每個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於推廣期內只可參加一次,頭條網會以登記時提供的資料聯絡得獎者及核實得獎者身分,請確保你登記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以免失去得獎資格。如發現任何蓄意以空號或假帳戶參加,其參加資格將被取消。頭條網及嘉湖海逸酒店保留核實參加者身分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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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得獎名額共3名,嘉湖海逸酒店將以內容創意為評審準則。嘉湖海逸酒店對評審準則有最終決定權,參加者不得異議。每位參加者於推廣期內只有一次中獎機會。 |
4. | 參加者須為18歲或以上之香港居民。如未能提供完整參加資料者,將會被取消參加資格。頭條網及嘉湖海逸酒店對參加者有核實身分的權利。 |
5. | 得獎者名單將於2018年11月16日在頭條網Facebook 專頁內公佈。 |
6. | 合資格得獎者將於2018年11月19日收到頭條網發出的得獎通知電郵,得獎者須於指定日期內致電嘉湖海逸酒店預約房間,逾期及未能預約房間者則視作放棄得獎權利。 |
7. | 領獎活動將於香港舉行,所有獎品均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並不可轉售、轉讓予其他人士,否則其得獎資格會被取消。 |
8. | 一切有關獎品之質素由嘉湖海逸酒店負責,頭條網不對獎品及服務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引致的責任。 |
9. | 禁止遞交任何包含裸露、暴力、猥褻、粗俗、色情、涉及不法行為或任何帶攻擊性內容之字句。任何違規留言將一律予以刪除及參加者將被取消參加資格。 |
10. | 得獎者需於入住酒店前兩星期以電郵形式預約房間,預約之電郵必須提供得獎者全名,身份證副本及頭條網發出的領獎電郵作資料核實。 |
11. | 獎品只適用於2018年11月23日至 2018年12月14日 (只限星期五入住並不適用於11月30日入住),及必須預約房間並於2018年12月14日或之前完成入住。 |
12. | 頭條網及嘉湖海逸酒店之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
13. | 如有任何爭議,包括網站內容及其電腦程式所引發之問題,而導致無法或延誤登記、參加或進行活動或遊戲,頭條網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頭條網及嘉湖海逸酒店保留是次活動之最終決定權。 |
14. | 本次活動與Facebook不相關,並沒有由Facebook贊助、支持或管理。參加者正在向主辦單位而非Facebook提供資料,而Facebook將不會對參加者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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