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與「銀行假」的日數不同,一名網民於討論區發文分享指,公司一向放「勞工假」,一名新同事卻不知周一(1227日)非「勞工假」而沒上班,翌日上班才知道自己曠工,立即向人事部解釋,對方酌情當放年假處理,沒料新同事不想扣年假,向人事部討價還價不果,感到無辜和委屈,忍不住廁所哭泣,引起熱論。

該名網民於「香港討論區」以「同事以為27號係紅日就唔使返工」為題發文,指其公司一直放「勞工假」,惟一名新同事沒有留意周一(1227日)非勞工假而沒有上班,「聽講同事打畀佢都搵唔到佢」。

新同事翌日才驚悉原來周一需上班,故立即向人事部解釋,希望不要視作曠工,對方知道他是新入職,願意酌情當作放年假處理。但因新同事剛入職年假不多,不想被扣去寶貴一天,更稱「如果佢知道要返工,佢一定會返工」,故提出可否於之後其中一個星期日或元旦上班補回曠工日,人事部一口拒絕,認為扣年假已作通融,新同事聞言感到無辜和委屈,忍不住到廁所偷偷哭泣。樓主亦無奈嘆息,「可以放銀行假嘅打工仔真係好幸福」。

帖文引起熱論,有網民批評不知足,「衰咗就算啦,人地扣大假幫你補獲又唔肯」、「簽約嗰陣唔知咩」、「你同事自己衰咗仲咁多要求」、「我係佢就27號扮病,sick leave(病假)算數」。

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