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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顧會與勞工處下午開會,勞方代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會後見記者,勞資雙方同意提升破欠特惠金不同項目金額上限,但對建議修訂的職安健罰則上限仍存在分歧。

現時如僱員遭無力償債的僱主拖欠工資、代通知金或遣散費,目前金額上限分別為3.6萬元、2.25萬元以及5萬元。鄧家彪舉例提升上限後,上述3個項目的金額可分別增至8萬元、4萬元及10萬元。

另外,針對職安健相關法例的罰則逾20年沒有修訂,勞工處早前研究調高罰款,將「極嚴重」違法個案罰款由50萬元調高至5000萬元,惟被部分商界及建造業人士批評過於嚴厲。至今日勞工處在會議上,最高罰款建議「減辣」至1000萬。鄧家彪批評當局沒有諮詢勞工界,認為應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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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資料圖片
鄧家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