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本港不時有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屯門警區連日來加強相關巡邏和執法,昨日(9日)根據情報,於下午近7時在屯門福亨村路旁邊的草叢檢獲約12.4公斤懷疑煙花及爆竹,市值約3萬元,案件暫未有人被捕,警方會繼續跟進調查。

警方指出,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判監6個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去製造、售賣、購買、管有或使用任何煙花或爆竹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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