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涉嫌串謀香港商品交易所下屬蔡達英詐騙證監會和財務公司,隱瞞商交所財困,他前年被裁定串謀詐騙和欺詐罪成,被囚4年。明顯消瘦的張震遠今到高等法院申請定罪上訴許可,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聽畢陳詞後需時考慮,預計下周頒布書面判詞。據悉,前年被判囚4年的張震遠預計將於2023年3月刑滿出獄。

代表上訴人張震遠的許紹鼎資深大律師指,同案被告商交所前財務總裁蔡達英以污點證人身分,為減輕自己罪責而出庭頂證張震遠,希望上訴庭即使只可閱讀涉案審訊的書面謄本,亦應清楚考慮證人的可信性及可靠性。許指案發當時身為行政會議成員的張震遠有傑出地位,亦沒有親自參與任何涉案欺詐行為。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前年7月裁定張震遠串謀詐騙和欺詐罪成,判處張震遠入獄4年,下令禁止他擔任任何公司董事5年,另裁定其下屬蔡達英是出於對上司的「愚忠」而犯案,認為蔡達英的罪責應較張震遠輕,判處蔡達英入獄1年,相信蔡已刑滿釋放。

法庭記者:劉曉曦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