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舌癌的六旬吊車操作員4年前入住屯門醫院時,其間由一名學護獨自抽痰,三周後死亡。死因研訊今午續訊,接手急救的護士供稱,涉事外科病房有共識,在監督一段時間後,如學護無出錯,便會容許他們自行抽痰,其他護士有空就會協助監督。

註冊護士張港耀案發時爲屯院外科病房護士,他指死者湯權在外科病房期間每日至少要抽痰5次。他每次抽痰前均會檢查造口有否痰涎及血跡,院方每日會為其更換造口管內管。張確認根據院方指引,學護即使有人監督,也不得為病人抽痰,當時已入職3年的他事後才知悉相關指引。而死者入住的C4外科病房有共識,觀察學護在監督下成功抽痰3至5次後,便會容許他們自行抽痰,護士會在閒談期間討論哪位學護能夠勝任抽痰工作。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追問,C4病房任由學護自行抽痰,「公然違反指引係可以㗎咩?」張則表示,事發前沒有人阻止。

何官質疑張在庭上多次改口供,包括葉有否交代抽痰管「有嘢頂住」及死者曾否吐血、死者曾否拉扯造口喉管以致管道移位等。張則堅稱在庭上說法準確,即接手處理病人時,葉曾交代死者「咳得好犀利、好辛苦、抽唔到痰」,以及曾經吐血,而死者及後全身掙扎,雙手郁動令造口管左右偏移2至3厘米。

張之後嘗試繼續從位置偏移的造口管抽痰,但同樣不成功,無法抽痰。研訊主任潘忻指出,張在早前口供指抽到少量帶血的痰涏,張再次稱庭上說法屬實。法醫甘樂生則指,死者死因為缺氧性腦損傷,病人心臟停頓維持一段時間後便會令腦部缺血缺氧。

死者湯權於2018年7月23日因舌癌復發入住屯門醫院接受手術,並在頸部開設臨時氣管造口用作定期抽痰。同年8月4日,由一名學護獨自抽痰後突然昏迷,送至深切治療部搶救,延至同月25日證實死亡,終年61歲。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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