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2019年11月警方連日與理大示威者對峙,油尖旺有大批市民上街聲援,油麻地一帶有人堵路縱火,20歲大專女生疑逃跑時被捕,背囊被搜出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被控暴動及違反蒙面法等4罪。去年5月被告一度認罪,其後改口否認並更換律師團隊,案件排期至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示威者在彌敦道防線前約20米外,搭起傘陣,投擲磚塊及10枚汽油彈,被告郭凱盈向橫街後巷逃跑,遭警員截停拘捕,背囊中被搜出1把多用途鉗內含折疊刀功能,長約15厘米,以及1罐打火機燃料,內有126毫升輕蒸餾石油。

控方開案陳詞指,理大於2019年11月17日遭示威者佔領,主要連接道路遭切斷,不同團體前往理大支援。及至翌日凌晨約4時,警方設立防線沿佐敦道向彌敦道方向驅散,逾100名黑衣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塊、汽油彈及照射雷射光。警方多次作出警告及發射橡膠子彈不果,沿彌敦道向旺角方向持續向前推進,示威者在防線前約20米的吉野家外,用40至50把傘搭起傘陣,投擲磚塊及10枚汽油彈,現場巴士站標誌及兩側花叢均被損壞,有商店起火。凌晨4時40分左右,有約10名黑衣人逃至彌敦道524至526號店鋪之間橫街,尋找逃跑路線,迎面衝向警員18772。被告郭凱盈身穿黑色T恤長褲,戴半面式防毒面罩,轉身向橫街後巷逃跑,遭18772截停拘捕,背囊中被搜出1把多用途鉗內含折疊刀功能,長約15厘米,以及1罐打火機燃料,內有126毫升輕蒸餾石油。

警員鍾嘉潤作供後離開法院。陳子豪攝
警員鍾嘉潤作供後離開法院。陳子豪攝

警員鍾嘉潤(音譯)作供指,案發時為西九龍衝鋒隊第1隊隊員,2019年11月18日凌晨4時40分左右,有示威者在彌敦道吉野家外搭傘陣,投擲10至20個汽油彈後十多人轉入橫街。鍾瞥見十多人包括被告穿黑色短袖上衣、長褲及戴粉紅色濾罐防毒面罩,背黑色背囊,打算轉入後巷逃跑,鍾一馬當先追上前捉住被告,被告不斷反抗,警告不果下使用胡椒噴霧制服,鎖上手扣。鍾搜身時發現被告後頸掛上黃頭盔,在背囊中搜出銀黑色萬用刀及1支133毫升白電油,以及護目鏡和手套,鍾放回背囊中,一直手持。鍾5時許帶同被告登上警車前往紅磡警署,向值日官報告案情後,被告透露右腳腳眼遭橡膠子彈射中受傷。辯方播放現場閉路電視片段,盤問下鍾改口承認自己並非首先進入橫街的警員,亦修正眼前只有4名示威者跑來,而非十多人,惟否認自己記憶不準確,辯解電光火石間只能看見眼前的影像。

被告郭凱盈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半面式防毒面具;另被控同日於油麻地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1把多用途鉗及1罐打火機燃料。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