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無家者因家當被康文署及警方執法時損壞及棄置,獲法庭裁定每人獲賠100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記者會表示,十分關注無家者情況,會要求社署做好支援無家者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有關個案為康文署工作,具體執行問題應由署方回應。她指,自己曾任社會福利署署長3年,當時曾提出支援措施,並向多個機構提供援助,以及成立服務無家者宿舍等服務,並強調十分關注無家者情況,會要求相關部門繼續支援機構展開無家者工作。

事緣於2019年冬至前夕,防暴警員涉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進行滅罪掃蕩行動,驅趕公園內的無家者,康文署多名清潔工疑無事先通知下清走露宿者的家當,並在3日內棄掉物品。涉事多名無家者先後入稟小額錢債處要求索償。

案件昨(29日)於小額錢債審裁處判決,審裁官指被告方未能證明康文署在事件中有負上「非自願託管者」應有責任,沒有對無家者物品作出合理照顧,做法難稱得上是謹慎,判申索方勝訴,並下令康文署向每名申索者象徵性賠款100元,雙方需各自承擔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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