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電腦技術員涉在連續2日內跟蹤女子回家,並在唐樓梯間將對方逼至牆角,再用雙手捏對方胸部。電腦技術員被控各一項遊蕩罪及非禮罪,本月初首次提堂後保釋被拒。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擔保覆核,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下令被告還柙至4月14日再訊,其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考慮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需否接受其他治療。
被告余鎮鴻(42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22年3月6日在油麻地碧街50號至56號東碧樓的公用地方遊蕩,即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及於同年同月7日,在同一樓宇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凌子淇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