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安全教育的推展下,教師須對《基本法》內容具有一定認識。通過《基本法》測試成為教師轉職及入職的必要條件,首輪《基本法》測試已於一月初完成,然而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原定二月底舉辦的次輪測試一再延後,教師獲取《基本法》測試成績遙遙無期。教育工作者工會近月接獲多名會員求助,擔心次輪《基本法》測試的不確定性,影響下一學年的轉職及入職安排。教工會促請教育局能盡快安排次輪《基本法》測試,並盡早發布成績,以讓教師順利轉職及入職。

次輪《基本法》測試因疫情而一再延期,多名會員反映擔心未能如期獲取《基本法》測試資格,導致在轉職及入職上遇到困難。教工會主席黃建豪指,在新制度下,教師須持有《基本法》測試合格成績,方可進入制。若常額教師轉職至他校時,仍未持有相關資格,則須轉為合約教師,甚至因未能提交成績證明,而影響入職。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表示,常額教職員的離職通知期為3個月,故此若未能及時在限期前獲取資格,教師便不能順利入職新校,又不能在通知期前向原校請辭,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另外,由於次輪《基本法》測試的不確定性,也讓學校聘請下學年教員程序變得複雜多變。朱國強強調,當局應盡快公布有關安排,以照顧教師及學校行政需要。

另外,黃建豪又指,教工會理解並支持《基本法》測試的推行,然而期望局方能顧及教師在轉職期間所面對的困難,盡快舉辦次輪的《基本法》測試,並在5月底前公布成績,讓教師能及時在離職通知期前順利轉職,以照顧教師的專業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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