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機場三跑工程前工頭,早年向4名工人訛稱需要從日薪中「回水」予公司,私下接收非法回佣近4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他早前被裁定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月,裁判官同時頒令被告須賠償合共17400元予其前僱主德鑄工程有限公司。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指,被告在背景報告中堅稱遭人陷害,難認同他有悔意。續指被告的行為破壞香港的廉潔社會風氣,考慮到涉案金額不高,就3罪判囚10個月。
案發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被告鄧浩然為時任職德鑄工程有限公司的「工頭」,德鑄為三跑項目的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而招聘主要靠建築工人介紹。被告期間直接或間接地,介紹4名已獲豁免起訴的控方證人以日薪1850元到三跑地盤工作,並向各人指須在日薪中「回水」200元給他轉交公司。4人相信如不「回水」便會遭公司解僱,分別向被告支付600至21700港元不等的回佣,後來向公司職員查詢後才得悉公司從未要求工人回佣。
法庭記者:陳曉欣
更多新冠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