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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控告她提交過往的虛假入息證明,誇大入息總額逾150萬元以詐騙該公司向她提供「握手費」逾86萬元。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被告劉潔兒61歲,是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前區域經理,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法官葉佐文判刑時稱,他以監禁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的各項求情因素,將其刑期扣減一個月。

案情透露,友邦為鼓勵有經驗的保險代理人入職,會在招聘時向他們提供包括「握手費」在內的多種薪酬福利。「握手費」按新入職者過去24個月入息證明結單上所示的入息計算。

友邦保險前區域經理提交虛假入息證明,以詐騙「握手費」逾86萬元。資料圖片
友邦保險前區域經理提交虛假入息證明,以詐騙「握手費」逾86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於2015年6月獲邀加盟友邦。她向友邦提交於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間,任職另一間保險公司時的入息證明以計算「握手費」。有關入息證明顯示被告上述期間入息總額約220萬元。友邦因而於2015年8月向被告發放一筆逾86萬元的「握手費」。

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的入息總額為約65萬元,只可享有「握手費」約10萬元。被告誇大入息總額逾150萬元,從而多獲「握手費」76萬元。若友邦知悉被告的入息證明為虛假,便不會向被告發放該筆「握手費」,亦便不會聘用被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友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春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