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月2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於網誌表示,今次修例並非小修小補,若修例成功,過渡期安排之內,仍未能切合要求的院舍將可能逐步退場,由更符合社會要求的院舍取而代之。
羅致光表示,條例草案建議分兩階段提升院舍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前後8年完成過渡。現時法例只規定住客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6.5平方米,草案建議容許現有的高度照顧院舍在4年內達致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以及在8年內符合人均樓面面積9.5平方米的新規定;中、低度照顧院舍則可用8年時間符合人均樓面面積8平方米的新規定。
羅致光指院舍修例非小修小補。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截至2月底,約有460間院舍未符合新規定,當中約14%是資助院舍,合共需要削減約6300個宿位,至於現時市場上其他已符合新規定的院舍約有8700個空置宿位,因此今次修訂不會令院友失去院舍照顧。院舍可透過自然流失、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所需改裝工程或搬遷處所,達致新規定。
他又指,單是修例並不足以改善院舍服務質素,當局會同時在政府用地上興建福利設施,豁免新私人發展項目中涉及安老院面積的地價等;法例修訂亦新增加強院舍持責者的監管,所有院舍新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人必須為「適當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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