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香港的反中亂港活動趨活躍,威脅市民的生活、公共秩序和法治,社會需要維護法律制度和精神,確保有法必執,違法者必須負上責任。中央政府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在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堵塞香港主要的法律漏洞,令香港由亂轉治。

劉光源出席一個有關法治的國際論壇致辭時表示,香港需要繼續維護法治,以確保一國兩制持續成功,維持香港繁榮穩定。他說,《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建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因此維護法治,就必須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

劉光源說,法治可維護國際公義,但現今社會國際法治受到嚴重挑戰,部分國家以制訂保護法規為名實行霸權,例如有國家聲稱維護國際秩序,但卻選擇性執行國際法規;有國家聲稱奉行多邊主義,但就違背國際協議或組織,還向其他國家實施制裁施壓;有國家以民主之名,實行反民主的活動,如舉辦所謂「民主峰會」,提出荒謬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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