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萬元。 
 
案情指,海關去年8月調查一名女子,指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有關匯款業務是透過涉案女子的銀行戶口進行。 
 
海關發言人重申,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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