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撫州市稅務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網絡主播徐國豪涉嫌偷逃稅款,在相關稅務機關配合下,依法對其開展了稅務檢查。
當局調查後發現,徐國豪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取得直播打賞收入,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755.5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06萬港元),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1,914.19萬元(約2,297萬港元),少繳其他稅費218.96萬元(約262萬港元)。
江西省撫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江西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執行標準》,對徐國豪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8億元(約1.3億港元)。
其中,對其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的個人所得稅1,755.57萬元(約2,106萬港元),處1倍罰款計1,755.57萬元(約2,106萬港元);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的個人所得稅1,914.19萬元(約2,297萬港元),處2倍罰款計3828.38萬元(約4,594萬港元)。撫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徐國豪送達處罰決定書。
江西省撫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進一步依法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稅費服務和稅收監管,依托稅收大數據分析,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五步工作法」進行處置,不斷提升網絡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稅法遵從度,促進行業長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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