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昨日(16日)起,進入酒吧及夜店前須出示快速抗原測試陰性證明。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表示,本港共約1.8萬間餐飲處所,當中8,000間有酒牌,約1,000間有附批注酒牌,即純粹或主要賣酒。她指,有關措施僅針對持批注酒牌的處所,相信業界對處所性質清晰,因牌照由持牌人提出申請。

楊碧筠指,若酒吧已轉型做餐廳,只要在門口貼出告示標明營運模式,顧客入內毋須提供快測證明,署方巡查時會留意實際運作情況。她又表示,規例不容許顧客進入酒吧後才做快測,市民亦不應在酒吧門口做快測,以免增加病毒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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