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8日有網民發起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26歲男編輯涉在旺角管有雷射筆及雨傘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押後至8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唐健豐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旺角快富街及彌敦道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把雨傘和1支行山杖。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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