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昨日就金朝陽旗下葵涌iCITY的工業大廈廣告宣傳、提供失實准許用途資料一事,向其發展商提出警告。署方指,該發展項目的廣告宣傳資料宣稱,事涉處所會用作工作室,包括智能視像會議室、用於錄影、錄音和直播的工作室,以及電競遊戲室等,並附有劃分為運動區、休閒區、餐飲區及或共享工作空間的園林平台及設計作垂直生活的獨立單位,屬於失實或誤導陳述。金朝陽集團回覆查詢時指,已交予律師跟進,公司沒有意圖誤導任何人士。
署方指,該發展項目的廣告宣傳資料宣稱,事涉處所會用作工作室,包括智能視像會議室、用於錄影、錄音和直播的工作室,以及電競遊戲室等,並附有劃分為運動區、休閒區、餐飲區及或共享工作空間的園林平台及設計作垂直生活的獨立單位。
鑑於相關政府租契已訂明涉事地段僅限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即准許用途),地政總署強調,在此等帶有上述用途條款的租契,該地段內的工業用途必須涉及製造工序(與近年批出的工業用地不同,租契內會載有用途條款容許有關用地作較廣泛的用途,包括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工業」地帶內准許的非污染工業用途,以及其他諸如藝術工作室、設計及媒體製作等用途);至於地段內的倉庫用途必須包括儲存物品及/或發送物品前的暫時寄存及存放。居住用途一律禁止。
署方認為,廣告宣傳資料所述的非工業用途未必涉及製造或存倉活動。倘若該地段最終用作該等非工業用途,有可能違反其准許用途,地政總署有權就此採取執管行動。署方亦表示,縱容此等違規情況會影響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原則。大部分地段業權人均會就修訂租契或申領豁免書妥善提交申請及繳付額外地價/豁免費用,以就傳統工業租契不容許的非工業用途取得批准。
地政總署已要求涉事地段業權人停止作出任何失實或誤導陳述,並須立即通知已經簽立或將會簽立買賣協議或類似文件的買家、準買家及其他人士,該廣告宣傳資料所述的非工業用途與准許用途不符,以及採取或促使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糾正任何違契情況。署方亦已提醒涉事地段業權人,如擬使用該地段作任何未獲准許的用途,必須先向該署提出租契修訂或豁免書申請。倘若申請獲得批准,涉事地段業權人須遵守政府所訂的適當條款及條件,包括繳付地價和行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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