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多人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參與暴動,涉案11名男女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部人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姚勳智裁決指,從受影響範圍、各人身處及被制服的地方、身上裝備等,控方證實他們均曾參與暴動。法庭會為各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始於9月9日判刑,另為年齡在21歲或以下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兩名染上新冠肺炎的被告將在9月5日到庭處理相關事宜,他們准以原有條件保釋,餘下人則須還柙。
11名被告依次為為24歲張偉青、21歲學生張凱欣、26歲電腦技術員張銘彥、21歲學生林卓軒、28歲文員馮浩軒、21歲學生何滿恒、21歲學生鄭曉容、19歲學生梁文洛、23歲謝梓健、24歲學生李穎欣和24歲學生蘇家玉。控罪指,各被告在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張偉青及馮浩軒因確診肺炎今無到庭,他們下月出庭應訊時法官將決定是否索取報告。
辯方審訊時主要爭議暴動範圍,以及案中無直接證供顯示各人曾作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法官認為,在決定罪行的地點和時段時,應考慮受影響的地理區域、參與者的行徑等。而該處是示威者主要通往政總的路線,可作監視或隨時直接作出攻擊,因此爭議的地點屬暴動範圍。法官續指,所有控方證人如實作供,選擇自辯的梁文洛及李穎欣稱只是尋找失散的朋友此說法不可信。法官綜合各人身處及被制服的地方、身上的裝束等,指他們選擇逗留或出現在現場,必然構成暴動群體的一部分,非路過或無辜的人,部分人甚至是在警方衝出前已在人群之中。法官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全部人罪名成立。
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約4時許,政總一帶有約500名示威者集結,他們霸佔夏慤道東西行線,以障礙物及交通圓筒作堵塞,又向政總投擲雨傘、磚塊及汽油彈;縱火及破壞水馬。即便警方已先後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惟示威者仍然繼續作上述行為,直至警方從政總不同出口突然衝出拘捕多人,包括本案11名被告。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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