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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干犯2019年6月12日金鐘非法集結後無如期到庭應訊的19歲男學生上月被警方重新拘捕,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管有危險藥物兩罪,今連同同案5男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辯方替他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潛逃近2年耽誤其他被告的時間,為此向法庭道歉。控方則透露有意加控其他罪行,目前仍然處理中。裁判官劉綺雲考慮到終院一宗類同案件於明年才下達判詞,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訊。除19歲被告還押外,其餘5人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王愷銘(19歲,學生)、梁耀安(25歲,工程師)、羅兆赫(22歲)、馮智彬(28歲,廚師)、何沛鍇(20歲,酒店職員)及郭叡軒(22歲,侍應)。王、梁、羅、馮及郭同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近添華道參與非法集結;馮另與何被控於同日在夏愨道近添美道參與非法集結。王另被控於2019年8月27日在九龍慈雲山環鳳街秀芳花園商場外管有2.72克草本形態大麻,及內含大麻酚的0.01克固體。

梁耀安及何沛鍇早前認罪;羅兆赫、馮智彬、郭叡軒皆否認控罪受審;王愷銘在案件開審前已無到庭,當時裁判官遂發出拘捕令,直至上月警方將他緝捕歸案。

控方今讀出針對王愷銘的案情指,當日的集會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數千人早上起佔據夏愨道行車線,隨後不少於50人包括部分被告在涉案地點設置路障,他們以鐵馬阻塞道路,有被告曾在人群之中投擲水樽。警方另於同年8月在王身上搜出大麻。辯方大律師伍頴珊求情指,被告明白自己隱身近2年耽誤其他被告的時間,為此向法庭鄭重道歉,又指他年少無知,受人唆擺。辯方稱被告另因違反感化令被判入戒毒所,而本案亦涉毒品,建議採納相同判決。

法庭記者:湯璧瑜

被告梁耀安。
被告梁耀安。
被告羅兆赫。
被告羅兆赫。
被告馮智彬。
被告馮智彬。
被告郭叡軒。
被告郭叡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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