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佐敦遇襲案 2男涉串謀意圖傷人轉介區院審
11月05日
少年何力桓(16歲)及報稱售貨員的羅建華(29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另被控一項駕駛時無駕駛執照罪、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一項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罪。
兩人被控於今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岑子杰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岑身體受嚴重傷害。何及羅被控於8月29日使用一輛白色Toyota Mark私家車,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保險單,及未獲擁有人同意而取用該運輸工具。何另被獨控於同日沒有持有駕駛執照而駕駛該汽車。
據了解,羅涉嫌駕駛一輛白色豐田汽車接載兩名南亞裔人士前往上述地點,羅其後疑著何下車跟蹤岑,確認目標後,兩名南亞裔男子遂持手持棒球棒及牛肉刀欲上前向岑施襲,惟遭岑友人以左前臂擋著,兩人事敗後登上懷疑由何駕駛的車輛逃去無蹤。事後岑友人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何因形跡可疑遭途人偷拍,其後警方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片段拘捕何及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