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因視力模糊求醫而發現腦瘤,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由腦外科名醫馮正輝施刀的手術後中風,其後一直昏迷,兩年後因支氣管肺炎過世,死因庭裁判官林希維今(12日)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採納專家指死者死因為腦膜瘤術後狀態下的支氣管肺炎。由於家屬已入稟作民事訴訟,林官表示裁決內容較為簡短,並對死者家屬作深切慰問,望時間可療癒傷痛。

接納死因為腦膜瘤術後支氣管肺炎

女死者為62歲陳偉瓊,2018年11月1日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腦部手術,2020年12月23日於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離世。本案不設陪審團,由簡錦輝律師代表聖德肋撒醫院及涉案醫生馮正輝,醫管局同樣為利害關係方,死者家屬則聘請林敏純大律師作代表。

林官裁決指,根據專家證供,死者本身的腫瘤可以致命,沒有其他干預性死亡原因,接納專家指死因為腦膜瘤術後狀態下的支氣管肺炎。對於家屬指醫生應使用超聲波在手術中導航,林官指專家提到腫瘤可以任何形式出現,因此林官認為交由外科醫生作專業判斷,不會就此作出建議。

社工關注醫生有否疏忽

庭上曾對死亡時間有爭議,有護士發現死者失去心跳後通知醫生,醫生於凌晨1時半完成身體檢查確定死者離世,惟死亡時間定於最後一次心電圖時間,即1時16分。林官建議醫管局應提醒所有醫生,經認證的死亡時間為醫生完成死者體檢,並具心電圖確認心跳停止的時間。

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庭外表示,關注醫生有否採用超聲波探測儀器導航手術、有沒有疏忽成份。死者丈夫胡先生表示已向醫委會投訴馮正輝醫生,望醫委會能公正處理,並稱已提出民事訴訟,因進入法律程序故不便多說。

根據昨日結案陳詞,林大狀表示問題是如何在挑戰性手術中控制風險,此類手術可利用超聲波,以防止類似事件於未來再次發生;簡律師陳詞指專家提到直接死因為支氣管肺炎,是由於術後的腦膜炎所導致,但簡律師認為要考慮是甚麼情況導致死因,而非誰人出錯,手術時發現腫瘤侵蝕血管壁,以致突然出血,其後腦膜炎是自然產生;醫管局代表稱術後所有產生的併發症都因昏迷、長期卧床所致。

案件編號:CCDI-1/2021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