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信列明 官中嚴禁學生參加政治活動
11月22日
包括皇仁書院、英皇書院、庇理羅士女子中學等官中名校,學生均曾積極參與罷課、喊口號、拉人鏈等活動。楊潤雄昨向全港30所官中的家長及學生發信,明文列明學生不應參與宣示政治立場的活動,除了上述形式外,也包括唱歌、派發政治宣傳物品等,強調所有校內活動,均須徵得校方批准。對於有學生穿着校服參加遊行、集會等校外政治活動,他指並不適宜,令人誤會代表全校師生立場,學生如行為不檢,亦會污損校譽,強調官校會按既定的校本訓輔機制,處理違反校規事宜。
違者以訓輔機制及校規處理
楊潤雄亦提醒學生不能粗言穢語及破壞社會秩序,對於近日有學生阻礙鐵路列車及堵路,他形容行為危險、嚴重違規違法,絕對不能接受;社會紛爭已影響學生情緒,部分激進行為令同學惶恐,有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而受傷或被捕,楊潤雄呼籲他們「停一停、靜一靜、想一想」,不要因此「損害親情、友情或師生感情」。他昨在立法會稱,將轉發家長信給其他中學參考,促請學校向家長及學生清楚解釋校本訓輔機制。
官中校長:有助師生清晰理解
有不願具名的官中校長向《星島日報》指,家長信對學生行為的規範,是開學以來最詳細的一次,有助師生清晰理解,「官中學生確有罷課、人鏈、校外集會等活動,學校有訓輔機制處理,前提是校園不應宣揚政治主張,師生亦要明白官中的辦學宗旨」。他坦言學校多以輔導方式,引導學生反思社會躁動,除非嚴重違規、擾騷他人或參與違法活動,一般不會記過等處分。
家長:穿着校服堵路不能接受
兒子就讀中五的官校家長陳太認為,學生穿着校服,參與堵路等違法活動不能接受,但若然和平集會,應有所區別,「他們穿着校服旨在展示學生身分,理性表達,我覺得未必需要明文禁止」。她認為社會爭議持續多月,學生應理解即使他們有訴求,校園並非適合場所。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當局應先了解具體情況,留待教師處理,決定採取紀律處分或輔導,而學生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學校應予以尊重,而非訴諸處罰。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指,學校局勢已趨平靜,相信其他中學及辦團參考官中做法時,亦須考慮校情。
有辦學團體揚言處罰違規學生
其他辦學團體方面,屬下有20所中學的中華基督教會,強調一向「不贊成、不鼓勵」學生參與校外違法活動及校內示威活動,如發現學生參與其中,會以違反校規處理,學校會以法理情為準則決定處分,教育學生不能再犯;佛教聯合會亦指不贊成任何違法行為,任何行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運作,或者騷擾他人,違者將按校本紀律處理。東華三院則重申,絕不容忍及姑息學生在公眾場所行為不檢,影響社會安寧及秩序,如有破壞公眾安寧的行為,必定嚴肅跟進。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