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持續五個月,不少未成年學生因參與示威運動而被捕,一旦面臨檢控及刑責,未來有機會中斷學業。外界憂慮,因應學生參與政治活動而長時間缺席、或者被捕,學校將會要求學生停學,甚至開除學籍。多名校長卻指,學校鮮有主動開除學籍的做法,目前而言,無論學生缺席時期長短,也會取得家長共識後,按機制上報教育局。但學界指出,以往學校一般較少處理犯事學生服刑後的復課問題,擔心日後隨着檢控繁多,所衍生學額資源分配,將為學界帶來新一輪挑戰,而且學生一旦獲判較長刑期,可能難以銜接學業社交。記者 林紫晴 陳琬蓉

保安局於本月中的立法會質詢時指,截至十月三十一日,反修例事件中有逾三千人被捕,當中三分一是學生,四百三十人是十八歲以下。而十六歲以下被捕的一百六十五人當中,則有十九人被落案控告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部分中學生日後或須負上刑責,引起外界關注學校保留學籍問題。

校長歎學校角色被動

事實上,中學生過往涉嫌犯罪,學校大多處於被動角色。廠商會中學校長麥耀光指出,十多年前曾有學生犯了盜竊罪,及後如常上課,校方亦會私下與社工溝通,跟進了解相關學生的心理及情緒需要。他憶說,校方一直不知該名學生涉嫌犯罪,直至警方決定檢控,到學校查問情況才知悉情況。

兼任多所中小學校董的退休校長雷其昌認同,學校難以得知學生有否犯事,除非家長主動聯絡校方,校方與社工才可提供協助。在他的教學生涯中,也只接觸過兩宗涉及刑事的個案,其中一名學生被判處後在懲教所完成中學課程,另一名較年輕的學生服刑後,亦回到原校繼續學業。

然而,近月數以百計學生被捕,日後或因被檢控而須中斷學業,學校是否保留大量學額予相關學生,將為學界帶來新難題。獅子會校長林日豐指,一般情況下,學校多會為服刑學生保留學額。但他擔心,一旦該區學額緊張,學生又短時間未能回校上課,便有機會應教局要求釋放學額。他又指,以往學界處理學生刑後銜接的事宜是耗時兼保密,稱未來若陸續出現類似案例,對校方而言是新的挑戰和壓力。

憂學額緊張難保留學籍

天主教慈幼會伍少梅中學校長李建文強調,每名學生應有學習權利,「一日未定罪,都不能將學生看待成罪犯。」林日豐也同意,在學生被正式檢控及定罪之前,學校應如常處理學生的上學程序。他亦相信,現行學校沿用的缺席通報機制,足以應付學生面臨檢控及上庭而衍生的缺席問題。

李建文續說,假如學生被定罪,代表他即將承擔法律後果,到他服刑後,學校理應再給予機會,讓他繼續接受教育。雷其昌亦稱,對犯事學生而言,被開除學籍等同是「雙重懲罰」,而在教育的大前提下,學校理應鼓勵及疏導學生上課。

根據教育局於十年前發出的通告,基於教育原則,學校不應開除學生,也不應以學生成績欠佳、行為不當或其他理由強逼學生離校或勸喻學生自願離校。教聯會副主席、培僑書院助理校長王惠成也稱,雖然業界尚未有足夠資料,就面臨刑責的學生去留處理作詳細討論,但表示根據教育局的資助則例,學校在一般情況下不會、也不應開除學生學籍。

另一邊廂,自九月開學至今,學界一直要面對處理罷課學生的難題,惟政府過往未有向學校提供清晰指引。直至上周,教育界向官校發信指,參與政治活動的違規學生,將按校本訓輔機制及校規處理,為學界再添暗湧。

處罰學生須符教育意義

任教津貼中學的楊老師(化名)稱,曾聽聞有學校要求未能呈交家長信的罷課學生記缺點、或者親自來校接走學生,以收阻嚇作用,藉此減低罷課人數,「如果以罷課為由記缺點,學校害怕會引來反彈。以欠缺家長信而無故缺席處分,便能以校規處理。」

不願具名的直資學校校長認為,校方對學生作出處罰,須基於教育意義的前提,惟現時社會氣氛下,學校應採用令學生容易受落的方式,而非記過處分。他指出,該校前綫教師一直採以「輔為主、訓為副」的訓輔,在暑假期間已開始陪伴學生面對社會運動,「希望學生與校方有商有量,即使要籌辦快閃活動,都應該先通知學校。」

他又表示,過去數月未有阻止學生表達訴求,校方亦有積極介入,最重要是讓他們思考多些,「例如有學生想派白絲帶給其他同學,我們曾向他們了解原因,讓他們思考有何其他方法帶出到背後的深層意義。」

為高中生補課

本月教育局多次宣布全港停課,中學生的學習進度同樣引起外界注視。據雷其昌了解,中學將動用聖誕、農曆新年等長假期,為高中學生補課;而根據一四年傘運經驗,學校亦會減少低年級的考試,甚至縮窄考試範圍,以平日測驗或功課分數取代。

林日豐則表示,根據教育局的《學校行政手冊》,全日制每年上學日數不應少於一百九十日,全港性停課不在此限,但繼續自行宣布停課的學校,則須要縮短假期補課,以抵銷停課日數,「可以預視聖誕、新年及復活假均可能受影響。若停課繼續,假期安排有機會牽連暑假。」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