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馬里蘭州三名黑人因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坐了36年監後獲法官還他們清白,周一(25日)獲法庭宣布無罪獲釋。

1983年一名14歲學生在巴爾的摩校園內遭到槍殺,頸部中槍身亡,他身穿的喬治城大學外套被盜。檢控官指三名16歲黑人少年是切斯納特(Alfred Chestnut)、斯圖爾特(Andrew Stewart)及沃特金(Ransom Watkin)是為了搶去他身上的外套而動殺機,事件引起巴爾的摩社區憤怒的情緒,在社會龐大的壓力下,檢方火速作出起訴,法院最終裁定三人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切斯納特去年去信當地檢控當局的「完善定罪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稱他們3人都是無辜。該小組與法律組織「中大西洋地區清白計劃」(Mid-Atlantic Innocence Project,MAIP)合作,成功解封當年的法庭文件,揭發調查人員曾向證人施壓,檢方則無視證人多次無法從相片認出三名疑犯,以及有多人指證兇手另有其人的說法。檢方稱,當年警方報告顯示,多名目擊者曾告訴警方,在現場看到一名槍手疑犯,一名學生更稱看到該疑犯逃離現場,並在校內扔掉一把槍,但當時警方的調查重點只是切斯納特等3人,只因切斯納特被人看到穿着一件喬治城大學的外套,但其母之後已向當局出示購買該外套的收據。

巴爾的摩檢方其後決定重啟調查,法官最後裁定三人無罪,同時向他們致歉。巴爾的摩的州檢察官莫斯比(Marilyn Mosby)表示,全因警方和檢控機關的失職,導致當時3名年輕人被判有罪。

「中大西洋地區清白計劃」指,每一位牽涉其中的人,無論是警察、檢控官、陪審團、學校、傳媒和社區都妄下判斷,為求盡快獲得答案,任由心眼蒙蔽,看不到案中證據其實疑點重重,而悲劇往往由此造成,寄語大眾要深切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