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血債不能票償 政治問題不能環保解決
12月02日
防暴劑成分理應公開
這次區選建制派雖然大敗,但甚少人天真地以為香港的前路會從此輕鬆易行,同樣同理,濫用包括催淚彈、催淚水劑及胡椒噴劑等防暴劑的問題,也不是環團發聲便可解決。部分環境諮詢委員會的現任和已落任委員雖然已經在十一月二十二日發表公開信對事件表示關注,但效果相信只是杯水車薪。畢竟血債豈能票償,政治問題豈能以環保解決。問題核心在於有人濫用公權力,以不相稱的手法行不公義之事。防暴劑的成分基於政府管治透明的原則,理應公開;但這些物料對環境的影響在現時的社會形勢來說並非主要問題。我們面對的是香港管治危機的問題,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來自另一邊的批評是環保管環保,不應多管政治。長春社是壓力團體,自然可以歸類為政治組織;而良好的管治、與民共議以及堅守公義乃可持續發展之重要原則。
長春社也是保育歷史和歷史建築的團體,今年適逢五四運動一百周年,本來有更多事情要做,但這裏容我騙一下稿費,鑑古知今,引用胡適和蔣夢麟在五四運動一周年在《晨報副刊》上發表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的一文,看看香港在這一百年間,有否踏前過一步:「社會上許多事,被一班成年的或老年的人弄壞了,別的階級又不肯出來干涉糾正,於是這種糾正的責任,遂落在一般未成年的男女學生的肩膀上。這是變態的社會裏一種不可免的現象。
學生被政府硬逼出來
現在許多人說學生不應該干預政治,其實並不是學生自己要這樣幹,這都是社會和政府硬逼出來的。如果社會國家的行為沒有受學生干涉糾正的必要,如果學生能享安心求學的幸福而不受外界的強烈刺激和良心上的督責,他們又何必甘心拋掉寶貴的光陰,冒着生命的危險,來做這種學生運動呢?
「荒唐的中年老年人鬧下了亂子,卻要未成年的學生拋棄學業,荒廢光陰,來干涉糾正,這是天下最不經濟的事情。」
試問沒有了下一代,香港何以可持續發展,環保團體是否要噤聲呢?
最後帶頭盔解釋一下標題「血債不能票償」,怕有人指長春社贊成「血債血償」。答案容我引用一九五七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的《反抗者》:「殺人的自由是和反抗的意義不相容的」。反抗的目的,正是建立不會系統地和制度地使用暴力的政府,否則只是奴隸和主人的輪替,說不上是革命。他也指出「克制並不是反抗的相反,反抗本身就是克制。」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