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譴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議案,25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動議根據《基本法》第73條第9項,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應時表明,希望議員否決。

代表民主派發言的公民黨楊岳橋表示,林鄭月娥無視主流民意反對,鼓勵警方濫捕罄竹難書,造成社會撕裂,他批評,當局不聽百萬港人的民意,再引入緊急法以訂立禁蒙面法,是無汲取教訓。楊岳橋續指,林鄭民望低,25名民主派議員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林鄭月娥涉嫌違法或瀆職的指控。港人提出的五大訴求,當中的普選問題,並非得寸進尺,而是北京曾作承諾,希望建制派支持議案,「好心分手」,讓香港能有轉機。

張建宗指,有關的議案是嚴肅的憲制程序,不是議員可以動輒動議的政治工具,他承認政府過去的表現或者有改善的需要,有關林鄭瀆職的指控失實,毫無理據,又指過去一段時間,政府施政或有必要改善,但林鄭每個決定合法合憲,並無違法和瀆職,即使對政府有任何不滿,都不能公然違法,美化暴力,認為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政府會支持警隊果斷執法,止暴制亂,恢復社會秩序。

根據《基本法》,如果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證明指控成立,立法會又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