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台灣女背包客早前持工作簽證到澳洲南澳省河地區(Riverland)一個農場打工,由於她們的時薪過低,無力支付房租和生活雜費,農場主人兼房東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強迫她們提供性服務,以換取更多時間來支付賬單和住宿費用。

這群女子負責在農場負責採摘水果,時薪只有16澳元(約86港元)。農場主人提供一套三居屋的房屋,每人每周要支付120澳元(約643港元)房租,另外每周亦需支付上網費20澳元(約107港元)、租車費25澳元 (約134港元)。

她們為了支付這些高昂的費用,唯有被迫答應工頭提供「性服務」,以獲得更多的工時。

她們在這惡劣的工作環境持續了半年,她們最後有向工頭的上司投訴,希望對方取消其承包商的資格,同時要求更換住宿和交通工具,及辭退工頭,否則會向媒體曝光此事。女事主現時已離開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