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人權組織:1983年前出生BNO持有人或可恢復CUKC身份享居英權
12月05日
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全稱是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英國以往只有CUKC一種國籍,但隨《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在1983年1月1日生效,香港人就被歸類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由於BDTC會在1997年香港回歸後失效,英國准許有關人口在1987年起申請登記成為英國國民(海外),即持有BN(O)。
BN(O)持有人現時並沒有英國居留權及在英工作權,基於《法令》在1983年1月1日才生效,若講法屬實,1983年1月1日前出生的BN(O)持有人或將重新取得CUKC身份並享有居英權,以及其他全部公民權利,與「真英國人」無異。
由於BN(O)不接受新申請,因此從未持有過BN(O),或1997年7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香港人均不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