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集團財務總監於2006年透過同事認識一名中年漢,對方涉嫌訛稱認識土耳其能源部長,可循人際關係獲得投資配額,並涉嫌誘使財務總監「投資」11.7萬元美金(折合約92萬港元)。中年漢翌年移居內地,前年年初抵港被捕。他今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欺詐罪受審。天大集團老闆私人助理供稱,被告當時向他展示一系列的和阿拉伯人合照,證明他認識土耳其能源部長。當公司財務總監與被告討論投資計劃時,財務總監表示很有興趣,對一度追問細節。

控方開案陳辭指,於2006年3月天大集團老闆的私人助理林增輝透過一名女學生介紹,認識45歲被告劉國仁。對方兩個月後再次約見林增輝,並聲稱自己認識土耳其能源部長,可以透過他獲得俄羅斯石油配額以作投資,期間被告向林展示一些自己與阿拉拍人的合照,並詢問對方有沒有興趣投資。林表示自己沒有閒錢,捥拒邀請。

同年9月,被告再聯絡林,重提石油投資一事,並強調投資計劃限期將快截止,著他向其他同事朋友查詢。天大集團財務總監郭耀偉聽後表示有興趣,同月17日晚經被告親自介紹投資計劃後,翌日三人一同由堔圳前往上水,途中被告聲稱每公噸石油交易投資者可從中獲取1美元利潤,每月有約5萬噸交易,每年有60萬噸。他又稱整個投資計劃歷時5年,需要160萬本金。但郭耀偉為了保險起見,只會投資100萬。同月18日,郭依被告的指示下匯款53000元美金。

4日後,被告再聯絡林和郭兩人,稱已有其他投資者加入計劃,慫恿郭加大投資額。郭在被告親身游說下答應額外投資64000元美金。翌月,郭沒有收到任何投資回報於是上被告家理論,於是被告簽下承諾書表示翌年2月會支付10萬港元回報金,其他逐步攤還。但被告並沒有兌現承諾,被告2007年11月離開香港,翌年初被通緝。

法庭記者:蕭文軒